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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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坚决杜绝医保卡变购物卡,市人社局于6月24日起在全市开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活动。 专项检查涉及定点零售药店是否将化妆品、保健品和日用百货等非药品类物品纳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是否诱导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资金进行有奖销售、积分、提供变现服务;是否“留压”参保人员医保卡进行先拿药后输机结算;查看药师是否在岗;药品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为非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刷卡记账服务以及执行塔城地区“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情况。
截止目前,塔城市人社局共检查17家定点零售药店,发现部分定点零售药店药剂师有不在岗现象,限期责令整改。市人社局将继续加强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管理,规范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服务行为,防范医疗保险费用欺诈,为扎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确保医疗保险制度健康运行。 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取得实效,现将监督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1-6223654 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0901-6230763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1-6234057、6239905 塔城市社会保险管理局:0901-6223105、623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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