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政明年出台

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了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嘉兴市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方面有了“新动作”,不仅调整了医保缴费基数,同时还增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统)(俗称“大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出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补助方法。新政策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缴费基数变了近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从明年起,嘉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将由目前的“以市政府确定年份的市本级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调整为“以上上年度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该基数分步调整到位,2011年以2008年度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从2012年起按上上年度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基数。新调整的医保政策规定,在职的单统参保人员将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5%标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退休人员个人无须缴费,单位缴费比例不变。
从明年起,单统参保人员每个月该缴纳多少?以2008年度嘉兴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345元为基数,参加单统的个人每月只需缴纳10.56元。单统、统账一的个人账户资金将增加嘉兴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统)的人员过去不设个人账户,从明年起他们将拥有医保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在职职工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4%、退休人员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5%划入。
目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一)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按在职职工每人11元/月、退休人员每人16元/月的标准划入。从明年1月1日起,参加统账一的在职职工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8%、退休人员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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