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8
1777
集安市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提高医保参保人员待遇水平为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统筹层次,增强医疗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根据国家和吉林省、通化市有关文件要求,2011年集安市实行了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三年以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大幅提高,切实减轻了参保人员医疗负担,让改革成果更大程度惠及到老百姓身上。
一是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市级统筹后,城镇职工在市(州)级和县级,1万元以内的报销比例提高到75%,1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报销比例提高到85%。在省级医疗机构住院,1万元以内的报销比例提高到65%, 1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报销比例提高到75%。
二是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5万元提高到6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4.5万元提高到6万元,其中参保学生和儿童由原6万元提高到8万元。
三是积极做好各项保险待遇支付工作。做好向上级医院的转诊和转院的登记、审核及报销医疗费工作,截至今年7月底,办理城镇职工审核转诊转院报销住院医疗费582人次,城镇居民审核转诊转院报销住院医疗费408人次,办理离休审核报销医疗费61人次。
严格按照工伤和生育保险各项政策规定进行待遇支付,已支付工伤保险各项待遇48人次,生育保险支付144人次,保证了参保单位职工应享受的待遇。
M6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