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大病保险如何办理

你好,我是东津张咀村村民。父亲肺癌晚期全身骨转移,在襄阳误诊为肩周炎,治疗很久无效。转武汉后确诊为肺癌,但住院花费巨大,现在已回襄阳住院。在武汉住院期间没有办理转诊(自己不懂得流程,医院也没有提醒办理)以至现在能报销的比例很低。今天去东津新区管委会咨询大病救助或大病保险方面的事情,被告知两者均不能办理,不知何因,。但我在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上看到关于湖北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
请问大病保险在襄阳如何办理。新农合大病保险:2013年4月,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和省医改办联合下发了《湖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实施办法》,主要内容是:我省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行全省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指年内个人自负的累计合规医疗费用补偿起付线,不含每次住院新农合报销起付线以下个人负担部分。2013年,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统一为8000元,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8000元至3万元部分报销50%;3万元至5万元部分报销60%;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鼓励大病保险市(州)内定点医疗机构为参合患者提供“一站式”即时结报。大病保险报销政策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合规医疗费用是指实际发生的、符合诊疗规范、治疗必需、合理的医疗费用,具体范围见《湖北省卫生厅关于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的通知》(鄂卫通〔2013〕162 号)及各市(州)的有关规定。大病保险政策还规定,超过规定缴费时限出生的新生儿在出生当年,随参合父母获取参合资格,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参合患者办理大病保险报销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合作医疗卡原件;出院小结及诊断证明;医药费用总清单;新农合报销凭证;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具体报销时间与地点请咨询县(市、区)新农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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