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客服热线: 400-081-0388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联网征收机动车车船税

廖霞瑞
2.2K
前言:六、《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2015年度车船税的通告》第二条第二项关于私人车辆代征业务部分内容及附件2于2015年9月16日起停止执行。

2015年第3号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发布 广东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 的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公告2015年第2号)的规定,我市保险机构自2015年6月16日起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业务平台上开展机动车车船税联网征收业务,在办理交强险业务时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5年6月16日以前未缴纳2015年度车船税,也未购买交强险的车辆,保险机构在销售交强险时应一并代收车船税。
二、2015年6月16日以前已缴纳2015年度车船税,但未购买交强险的车辆,保险机构应要求投保人提供完税凭证原件,并登录广州地税网站查询核实,以作为不代收当年度车船税的依据。
三、2015年6月16日以前未缴纳2015年度车船税,但已购买交强险的车辆,以及有2015年以前年度欠税的车辆,纳税人可到地税机关或机动车车船税原代征单位缴税。
四、自2015年9月1日起,我市机动车车船税的原代征单位,除“好易”电子自助终端外,一律终止代征业务,“好易”电子自助终端于9月16日终止代征业务。
五、自2015年9月16日起,通过广州地税网站缴纳私人车辆车船税业务停止办理。六、《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2015年度车船税的通告》(广州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4年第3号,以下简称3号通告)第二条第二项关于私人车辆代征业务部分内容及附件2于2015年9月16日起停止执行。单位车辆车船税缴纳业务仍适用3号通告,同时自2015年6月16日起,新增本通告规定的保险机构代收模式。特此通告。广州市地方税务局2015年6月11日

- THE END -
字数:701
来源: 转载
【免责声明】作者在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 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hegui@zhuanxinbaoxian.com。
热门产品榜
重疾险
意外险
医疗险
寿险
储蓄险
大力水手
核保友好、有机会享更优费率
80851
完美人生7号
女性特定疾病保障、癌症保障好
80542
达尔文11号
可选疾病额外赔、癌症/心脑血管
79523
超级玛丽13号
同种重疾二次赔、核保宽松
78451
i无忧3.0
大保司、核保宽松
69852
妈咪保贝爱常在
重疾保额高、恶性肿瘤赔付间隔短
68045
大黄蜂13号(旗舰版)
少儿特疾多次赔、重疾额外赔付高
67541
守卫者7号
重疾多次赔、可选纯重疾保障
67451
阿基米德
重疾补偿金、大公司品牌
65125
青云卫5号
重疾额外赔60%、少儿特疾赔付
63152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您想咨询什么险种?
重疾险
定期寿险
医疗险
意外险
年金险(终身寿)
帮我定制
免费预约
我同意接受 [个人信息使用授权]。 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我司后续致电进行保险产品介绍及投保协助,我们不会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其他用途。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