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出资3800万为市民购买巨灾保险保额最高6亿元

宁波11月11日消息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买保险,这个事情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工作单位给买的五险一金,出门旅游给自己或者家人买的人身意外险,都很常见。但是,不知道有多少人听说过“巨灾保险”?“巨灾保险”由政府出资,为市民购买,而宁波市政府就给了宁波市民这么一份礼物。
今年11月6号,宁波市政府出资3800万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6亿元的巨灾风险保障,这份保险合同今天开始生效。今后,如果宁波市民遇到因为自然灾害及引发的次生灾害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将由保险公司来支付赔偿。那么,究竟什么是巨灾保险?它有什么作用?钱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老百姓究竟能得什么实惠?今天,宁波市第一份巨灾保险开始生效。这份保险被外界广泛解读为是宁波市政府送给老百姓的一份“福利”。保单的投保人是宁波市民政局,保障对象是自然灾害发生时处于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人口和宁波常驻居民的家庭财产。
按照规定:如果因台风、强热带风暴、龙卷风等自然灾害及其引起的突发性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造成的居民人身伤亡及家庭财产损失,都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宁波也由此成为国内第一个由政府出资为老百姓购买人身意外和财产损失巨灾保险的城市。那么,什么是巨灾保险呢?宁波市保监局局长陈静:巨灾保险制度也是一个非常新的制度。像日本地震比较多,搞的比较多这块。最近,我们国务院八月份发了一个加快发展现代保险的若干意见,新的国十条,又写进去了,这个是在国家层面上要去做巨灾保险试点,也是为了构建整个国家防灾减灾的巨灾制度。我们宁波先做一个尝试。
巨灾,简而言之,是造成巨大损失的自然灾害,像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等。去年10月,一场“菲特”台风袭击宁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30亿元,全市保险业支付赔款超过37亿元。巨灾威胁之下,巨灾保险的实施显得尤为迫切。可是,每当有重大灾害发生时,民政部门都会及时下拨救灾款,为什么还需要巨灾保险?宁波市民政局副局长许义平回答:巨灾保险作为一种市场机制,是对政府救助和社会救助的一种补充。许义平:这个也是我们基于自然灾害社会政策救助之外,我们市政府利用市场机制来分担我们灾害的一些风险这样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事情。
通过商业保险机构来运作发挥保险的风险分散以及社会管理的功能,提高财政管理资金运用效益和杠杆放大的作用。
第三个问题:购买巨灾保险的钱从哪里来?宁波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处长王效民回答:3800万元保费由财政买单,以后还会看情况逐年增加。王效民:这是我们第一次尝试这样的巨灾保险,出资额今年暂定3800万,今后如果这个产品受到老百姓得喜欢,或者确实在救灾方面发挥了更大的作用。我们会考虑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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