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50万城乡居民“无差别”享受养老保险

自2012年起,俺们就不用缴费,可拿到的钱却和城里人一样多,每月都能领到80元的基础养老金,一年就是近1000块钱呢!知足了。”近日,在宿迁市皂河镇逾七旬的王女士家里,她高兴地拿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存折给记者笑着说。?
?为使全市人民“无差别”地公平享有社会保障,从2012年11月起,宿迁市出台实施了《宿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宿政发[2012]134号),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实施,消除城市、农村差异,建立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乡统一的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制度实行统一的缴费档次和待遇标准,缴费由新农保以前6个标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12个标准,统一设定为每人每年从100元-1200元共12个标准。政府将缴费标准分为3个档次给予不同补贴,选择100—400元标准的,不低于30元/人?年;500—800元标准的,不低于40元/人.年;900—1200元标准的,不低于50元/人?年。?
?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省财政和县(区)财政共同承担。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每人每月最低可领80元基础养老金。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城乡居民,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可增发1%。?
?到2013年,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续保扩面245.58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44%,连续2年实现半年完成全年续保扩面任务,收缴保费2373.58万元;为67.28万名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63821.67万元,发放率100%。政府对个人缴费补贴5551.54万元,对基础养老金补贴达32554.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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