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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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盐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医保处了解到,我市即将对市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生育费用实施定额补偿,进一步健全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障体系,扩大生育保障覆盖范围。
记者在盐城东方女子医院了解到,目前在该院发生的住院生育费用和产前检查费用,只针对新农合和职工医疗保险的人进行补偿。医院副院长姜朝霞介绍说,从7月1日开始,一个产妇到医院生产基本上就不需要另外再支付其他费用了。
我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已经拟定《盐城市市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生育费用补偿办法》并在网上公布,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该办法实施对象和补偿范围是市区(含市直、盐都区、亭湖区、市开发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年并全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符合国家政策的住院生育费用和产前检查费用。盐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吴奎说,生育人员在预产期前两个月内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生育证、医保证到医保参保地,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住院入院手续,领取《盐城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生育住院介绍信》,急症的可先行入院,后凭医疗机构急诊证明补办手续。
目前,市区可进行补偿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有5家,分别是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东方女子医院、市慈航医院。
据了解,在市区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顺产定额补偿1600元,剖腹产定额补偿2700元,产前检查费用补偿400元,实际发生额低于400元的按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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