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保险行业协会加强行业协作

每年的6-9月份成为内蒙古辖区的雨季多发期,从2012年以来陆续出现的强降雨天气已造成部分地区机动车辆受损数量众多、受损情况复杂,为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经济补偿功能和社会管理功能,近日内蒙古保险行业协会印发指导意见,组织行业积极应对雨季自然灾害,旨在深入推进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从根本上维护好保险消费者的权益。
一是梳理完善保险理赔工作流程,确保理赔配套的各项工作有序到位。各公司应结合深入扎实推进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工作相关要求,参照2012年8月份我会印发《关于积极应对强降雨天气,进一步做好车险理赔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并结合辖区特点及本公司实际情况,不断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细化完善保险理赔工作流程,加强灾前预防措施的跟进,对受灾情况及时进行摸排并做到及时报告,确保灾后保险理赔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是建立事前灾备机制,防患于未然。一方面各公司应建立自然灾害应急处理预案,对辖区投保客户进行分类排查,对易发区域、易发群体进行重点监测;另一方面应加强与气象部门、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沟通与联系,运用公司信息平台及时向保险消费者发布气象预警信息或道路交通路况信息,为保险消费者做好风险预警温馨提示服务,力争将风险损失降到最小,例如***保险公司温馨提示:雨季来临,车辆涉水行驶应匀速通过;如果您的爱车路上因遇到暴雨、深水洼而被迫熄火,切勿再次启动车辆,应保持镇定,立即拨打我公司报案电话;停放爱车时应仔细观察周围地形,确保停放地点不处于低洼地段,以免停放中被水淹没。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普及保险知识,各公司应不断提升保险行业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对保险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结合地区特点就如何应对雨季频发自然灾害为社会公众提供投保指南,可通过报纸、刊物、广播等媒体对相关保险产品进行重点介绍,让社会公众切实感受到保险的功能与作用,真正发挥保险的社会保障作用,真正做到让保险消费者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四是积极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各公司应按照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执行适度宽松的理赔政策,在保险合同范围内应赔尽赔、足额赔付。
各公司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理赔事故后,及时启动大灾应急预案,统筹调度查勘理赔资源,开通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流程,迅速展开理赔工作,确保灾后保险理赔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各公司应建立灾情报告制度,发生理赔事故后,各公司应及时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进行书面报告,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经过、所涉人财物的损失情况及保险公司理赔工作开展进度等。五是各盟市保险行业协会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充分发挥沟通与协调的积极作用。
一方面要加强对辖区的灾情监测,加强与各公司的密切联系,及时汇总各公司理赔工作开展情况、理赔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内蒙古保监局和内蒙古保险行业协会进行报告,通过上下联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通过工作简报、信息动态或专题报告等形式及时将辖区保险行业灾后保险理赔工作动态进行书面反馈,征得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与理解。六是不断完善专门联系沟通机制,畅通沟通渠道。
各级保险行业协会及各级财产保险公司均需指定专人作为工作联系人,确保沟通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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