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提拔副处级干部有关情况的说明

省委组织部: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转给我厅黑龙江省组织系统举报信访转办单举办字[2008]第001号信件,反映我厅直属事业单位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任用干部的问题,我厅党组在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厅党组书记、厅长秦玉德同志进行了批示,由分管人事干部工作的常务副厅长付晓波同志抓落实,责成厅人事教育处认真核实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经认真调查、核实,现将省社保局在任用干部方面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提拔副处级干部是按照我厅呈报省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处《关于呈报我厅直属事业单位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部分处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工作方案的请示》(黑劳社呈[2007]60号)要求,根据《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部分处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工作方案》精神,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厅党组研究拟定任职人选的程序进行的。
按照方案确定的程序,笔试、面试结束后,由全体职工同时对参加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在提交厅党组研究讨论前,厅领导指出不能将民主测评中的优秀票视同为民主推荐结果,要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再单独进行民主推荐,这样又将所有参加竞争上岗人员作为人选,由全体职工参加进行了民主推荐,经验票统计,结果与民主测评票完全一致。
最后根据笔试、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的结果,由厅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拟任职人员。因此,对其反映竞争上岗工作程序和“内定”人选的情况并不存在。今后,我厅将继续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干部管理程序办事,特别是对厅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把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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