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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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参保缴费的异地户籍参保人到了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的规定年限条件,是否能在广州继续缴费直至符合条件为止呢?政策的规定是符合一定条件的异地户籍参保人可以在广州延长缴费,直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但省内异地户籍和省外异地户籍参保人所需符合的条件有所不相同。
近期,有不少市民前往广州市人社局咨询,相关部门为直观地解答这部分参保人所关心的问题,特地采用图解的方式分类进行详细的说明: 如何确定待遇领取地?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的内容,参保人可以确定自己的待遇领取地:(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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