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为居民购家庭综合险合法租住户也包括在其中

昨日,从市北区发改局获悉,该区今年投资467.1万元,首次为全区46.7万户居民购买了家庭综合保险。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市北区辖区内的合法租住户也可享受,也就是说,新市民也在投保范围内。截至4月底,该区168户发生保险事故,赔付结案167起,支付赔款共计467231.54元。
据介绍,家庭财产保险保障范围是市北辖区内的居民户,包括具有市北区户籍的居民和合法租赁户,保障金额为2.1万元,其中火灾、爆炸保障金额为2万元,盗窃、抢劫保障金额1千元;保障内容为家庭生活住房及室内相关财产。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工作人员宋应祥介绍说,大到室内附属设施、室内装潢、家具、家用电器,小到文体娱乐用品、衣物和床上用品、其他生活用具等均受该险种保障,也就是说,如发生盗窃,防盗门、衣橱等被损坏,也能得到赔付,但需提醒居民注意的是,在发生室内盗窃、抢劫时,失窃的现金、首饰、电脑、摄像机、照相机和手机等总保额为1000元,其中现金和首饰保险金额为500元。
市北区家庭综合保险包括家庭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身故保险两类,保额共计4.1万元,自1月1日起生效。据介绍,前4个月,市北区共有家庭财产保险165户发生保险事故,其中火灾爆炸50户、盗窃115户,赔付结案165起,支付赔款共计427231.54元;意外身故保险共3户发生保险事故,接报案3起,立案3起,赔付结案2起,支付赔款4万元。接报案后平均理赔周期3.7个工作日。
人身意外伤害身故保险保障人群是具有市北区户籍居民及合法租赁户,但前者保障的意外事故发生地不受限制,后者意外身故发生地必须是在市北合法租赁处所室内。该险种保障金额为每户2万元。宋应祥解释,只有在遭受意外伤害,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被保险人身故的,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或意外伤害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此外,工作人员特别指出,要想取得赔付,必须在第一时间报警并报案、保护好案发现场,“有的居民在出差或旅游期间,家里不幸发生了失窃或火灾等事故,一定要在回家后,马上报案,否则,有可能得不到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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