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政

下面要说的消息,咱们路桥的朋友可得听仔细了。从2015年1月1日开始,路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新政,惠及36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一起来了解一下。 路桥的医保新政打破了城乡户籍壁垒,将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制度。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380元、个人缴费220元。起付标准按定点医疗机构的不同等级确定,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路桥区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院600元,台州市范围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800元,台州市范围外二级及以上医院1000元。 路桥区农医保业管中心主任赵海鸿:“2015年的话在2014筹资标准上有所提高,去年是550元,今年是600元,今年开始中途都可以参保,还有最高限额去年是12万元,今年是13。5万元。” 另外,2015年路桥还将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城乡居民高额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报销后,还可享受大病保险“二次报销”。
这也成为这次医保新政的最大亮点。 路桥区农医保业管中心主任赵海鸿:“我们建立了每人25元的基金,作为大病保险报销。” 赵海鸿解释说,以合规医疗费用30万元的大病患者为例:第一段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最高限额13.5万;第二段扣除基本医保13.5万元,剩余的16.5万元进入大病保险报销,其中大病起付线以下的2.5万元部分由参保人自行承担,2.5万元至5万元部分,支付50%,为1.25万元;5万元至16.5万元部分,支付60%,为6.9万元。这样一来,患者减轻医疗费用负担8.15万元。 这样的医疗保障水平,基本能够帮助城乡居民有效抵御大病风险,目前,路桥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参保,将惠及36万城乡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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