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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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林和园林苗圃意外保险合同
经济林和园林苗圃意外保险(以下简称经济林意外保险),是指以提供果、汁、叶、花、皮等日常生活所需林副产品的林木为意外保险标的之农业意外保险。经济林既具有森林功能,又能提供林副产品,是林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开办的险种有:苹果、梨、柑橘、香蕉、大枣、红果、柿子等果树意外保险;茶叶树意外保险;葡萄意外保险;橡胶树意外保险;柑桔树种植意外保险;名贵树种中的桂花树、鸳鸯桂花树、雪松、家庭苗木盆景意外保险等。
(一)意外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其意外保险责任有:暴雨造成的果树及幼苗损失;寒潮(经济林特有灾害,通常发生在早春或晚秋,由于气温突然下降,会给经济林造成严重损失);冰雹(发生在长江以北地区,会对经济林造成毁灭性损失);干旱(使经济林出现大量落果、落花、落叶,导致林副产品减产)。上述意外保险责任属于列举式责任,凡没有列举的,均属除外责任。
(二)意外保险金额
经济林的保额,可以按株定值,如名贵林木、分散的果树等;也可以按亩定值,如大面积种植的茶叶林、油茶林、果树林和橡胶林等。由于果树的收获量通常有大年和小年之分,在确定其保额时,既不能大年小年平均计算,也不能大年时按小年的收获量承保,小年时按大年的收获量承保,要事先确定大年或小年,给予相应的保障。对于名贵树木、盆景花木的保额,通常由意外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综合投入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价值;社会上公认的价值;投保人希望得到的保障价值等因素确定。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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