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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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试点办法》宣布,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起步标准为350000元,最高缴费限额可达30万元。据记者估计,这是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果政策足够,每年累计支付限额可以达到50万元。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无需另外缴纳任何费用,就可以享受相关待遇。目前该办法正在征求意见阶段,预计9月1日起实施。
根据《办法》,大病保险标准为3万5000元。这意味着,被保险人在一年内支付超过门槛的住院和特定门诊医疗费用,可以由重病保险资金支付。但支付的额度也有限制,大病医保支付的医疗费用不得超过本人参保期内的最高限额。
《办法》规定,重病保险期间的最高缴费限额和基本医疗保险期间的最高缴费限额(20万元)不能累计,应当分别核算。此外,重病保险也实行分款支付,超过起付标准,不足或等于10万元的标准医疗费用,支付60%;超过10万元,不足或等于30万元,支付70%。
其中,因意外伤害产生的应由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含先行支付)的合规医疗费用,按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待遇。
据了解,新设立的重病医疗保险需要独立的资金,以确保及时支付相关福利。但是,筹集这笔资金不会影响到企业和公民,也不会给雇主和保险商带来额外的负担,主要是前一年或历年的基本医疗保险余额资金。但筹资标准不超过上年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收总额的5%。此外,也接受公益慈善等多渠道来源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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