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2016年公积金最低标准是多少

现在很多人在公积金贷款买房,所以他们最关注的是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今天小编来说一说兰州2016年公积金最低标准是多少?整理的资料仅供大家参考哦。
兰州市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15年度兰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0330元,即每个月5027.5元。依据这个标准,7月1日起,兰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兰州市自由职业者和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做了统一调整。
兰州市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统一调整为:最低不低于5027.50元,最高不得超过15082.50元;缴存比例由自由职业缴存者在10-21%之间自行选择确定。
城镇在岗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调整如下: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且最高不得超过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5082.50元;最低不得低于所在县区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即:兰州新区以及城关区等五区均为1470元,永登县等三县为1420元。若单位核定的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较前一年度下降的,应提供经审计(政府审计、独立审计)的单位上年度财务报告和工资资料,由管理中心审核确定。
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为:单位12%,个人9%,且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过12%;各缴存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低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单位需要降低基本缴存比例的,应根据《兰州市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程序规定》(兰住管【2006】4号),经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管理中心审核、管委会办公室审批后办理。
记者了解到,根据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兰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最新管理办法,“取暖费等”家庭自有住房的其他住房消费都可提取公积金,申请资料简洁,但须注意相关条件,申请前可先算算自己的提取额度是多少,是否划算办理申请。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公积金可用于家庭自有住房的其他住房消费,自2013年起就在施行,2015年4月修订时,仍然保留了此条项目。修订版本中,中心再未对“其他住房消费“的项目做具体解释,只要住户认为和住房消费有关,就可申请,这也主要是为缴存公积金但从未使用过公积金的家庭提供便利。但中心表示,因为可提取到的额度不多,所以近几年来用此条款提取公积金的住户并不多。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各位因本条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注意以下条件:必须是在中心开户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并且从未以本条情形以外的其他情形提取过住房公积金或者申请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当年累计提取额分别不超过职工本人和配偶当年住房公积金应缴存额的50%。在《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期内可以提取,且每年只能提取一次。该中心表示,现在提取时的申请资料也很简单,只要提供:单位介绍信(该中心网站提供了标准规格可供参考)、身份证、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如果《房屋所有权证》在配偶名下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
新品测评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