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雇主责任险与团体意外险(团意险)之间存在几个主要区别:
1.定义与被保险人不同:
-雇主责任险属于财产保险中的责任险序列,其被保险人是公司或雇主。它旨在转移企业主的责任风险,为雇主提供保障,以应对因员工在工作中受伤或生病而导致的赔偿责任。
-团体意外险则属于人寿保险序列,被保险人是员工。这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保险,通常为员工提供意外伤害保障。
2.保障范围与赔偿方式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保障范围通常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住院津贴、误工补偿等,赔偿项目较多,且可以扩展自费药、0免赔、100%报销。在员工受伤时,保险公司会将赔付款直接打到企业账户,用于企业赔付给员工的补偿款,从而完全转移企业的用工风险。
-团体意外险的保障内容一般包含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和住院津贴,与个人意外险基本一致。赔付通常是由保险公司直接将赔付款打到员工账户上。如果是工伤,员工还可以再向企业要求赔偿,因此不能完全转移企业的用工风险。
3.伤残等级与赔付标准:
-在雇主责任险中,伤残赔付可以针对工伤和非工伤两种情况进行,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定残,非工伤则按照《人身伤残评定标准》定残。
-团体意外险则通常只走商业意外1级到10级的伤残标准来定残赔付。
综上所述,雇主责任险与团体意外险在保障主体、赔偿方式、保障范围以及伤残等级与赔付标准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企业在选择这两种保险时,应根据自身的需求和风险情况来做出决策。
如有问题,可以扫码或者点击下方链接添加官方企微进行咨询,有免费的专业顾问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