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雇主责任险与团意险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被保险人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是雇主(企业),旨在保障雇主因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团体意外险(团意险)的被保险人则是团体内的成员,通常是员工,保障的是员工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残疾、医疗费用等风险。
2.保障范围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保障范围涵盖了员工在工作期间及工作场所内(也可能包括其他相关情况)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残疾或死亡,以及因此产生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其赔偿依据通常是员工雇佣合同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团意险的保障范围则更侧重于团体成员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残疾及医疗费用等,不特定于工作期间。其赔偿依据是保险合同约定的内容。
3.赔偿对象和方式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赔偿对象是雇主,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会向雇主支付赔款,以弥补其因承担赔偿责任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赔款通常直接打入雇主账户。
-团意险的赔偿对象则是员工或其指定的受益人,保险公司在员工遭受意外伤害后,会依据保险合同约定直接向员工或其受益人支付保险金。赔款通常直接给员工或其受益人。
4.法律后果不同:
-雇主责任险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视为雇主的风险转移工具,它帮助雇主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法定赔偿责任。在员工发生工伤等事故时,雇主责任险可以减轻雇主的财务压力。
-团意险则更多地体现为一种员工福利,其赔付不影响员工继续向雇主主张工伤等法定权益。
综上所述,雇主责任险和团意险在保障对象、范围、赔偿方式及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企业在选择购买时,应根据自身的需求、风险承受能力和预算进行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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