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鑫保重疾险的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责任:
-提供重疾保障,涵盖多种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具体保障的重大疾病种类和数量可能因产品版本和更新而有所变化,但通常包括80种或以上的重大疾病。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2.保险期间与等待期:
-保险期间根据投保人选择的期限而定,可以是至被保险人一定年龄(如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
-合同生效后,通常会有一个等待期(如90日),在等待期内发生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会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同时合同终止。但因意外伤害导致的重大疾病无等待期限制。
3.责任免除:
-条款中会明确列出一些情况,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些情况通常包括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犯罪、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酒后驾驶等。
4.合同解除与退保:
-条款中会提供关于合同解除和退保的相关规定,包括犹豫期内外的不同处理方式以及可能产生的现金价值退还等。
5.其他权益:
-合同中可能还包含其他权益,如现金价值、减额交清等条款,这些都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行使的权利。
6.需要注意的细节:
-平安安鑫保的保障范围可能不包括轻疾,且主险和重疾险的比例为1:1,意味着发生重大疾病理赔时会对附加险产生影响。
-当发生重大疾病理赔后,附加的长期医疗险可能会终止。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基于对安鑫保重疾险条款的一般性描述,并不构成具体的保险建议。在购买保险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和细则,并咨询专业的保险顾问以获取个性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