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床并没有明确的“100种重大疾病”的固定列表,因为不同的机构或政策可能会根据各自的标准和需求来定义重大疾病。不过,我可以列举一些被广泛认为是重大疾病的种类,以供参考:
恶性肿瘤:包括肺癌、乳腺癌、肝癌、胃癌、宫颈癌、食道癌、直肠癌等。
急性心肌梗塞:心脏肌肉因缺血而坏死。
脑中风后遗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如肾移植、肝移植、骨髓移植等。
冠状动脉搭桥术:用于治疗冠状动脉疾病的一种手术方法。
终末期肾病:双肾功能呈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
多个肢体缺失:因意外或疾病导致多个肢体丧失。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肝细胞大量坏死,肝功能严重受损。
良性脑肿瘤:非恶性的脑肿瘤,但可能压迫周围组织导致症状。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长期肝功能受损导致的严重症状。
此外,还有以下一些重大疾病: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严重帕金森病
严重Ⅲ度烧伤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语言能力丧失
双目失明
双耳失聪
瘫痪
心脏瓣膜手术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主动脉手术
严重的多发性硬化
严重的1型糖尿病
侵蚀性葡萄胎
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的肾功能损害
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先天性疾病与遗传病(如唐氏综合征、血友病等)
以及呼吸系统疾病(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纤维化等)、消化系统疾病(如肝硬化、胰腺炎等)、神经系统疾病(如多发性硬化症、肌萎缩侧索硬化症等)中的其他严重情况。
请注意,上述列表并非详尽无遗,而且不同情境下(如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等)对“重大疾病”的定义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具体应用中,请参考相关机构或政策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