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是一些可以附加的保险类型:
一、海上运输保险附加险
在海上运输保险中,附加险是附加于主要险别之外的保险责任范围。这些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必须在购买主险的基础上进行选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的海上运输保险附加险包括特殊附加险和一般附加险。
1.特殊附加险:包括战争险、罢工险、交货不到险、进口关税险、舱面货物险、拒收险、黄曲霉毒素险、海关检验险以及码头检验险等9种。
2.一般附加险:包括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短量险、混杂玷污险、渗漏险、碰损破碎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钩损险、包装破裂险以及锈损险等11种。
二、车辆保险附加险
在车辆保险中,同样存在多种附加险,用以补充主险的保障范围。这些附加险也必须依附于主险进行投保。常见的车辆保险附加险包括:
1.玻璃单独破碎险:负责赔偿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的损失。
2.自燃损失险:负责赔偿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给车辆造成的损失。
3.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负责赔偿车辆由于发生碰撞等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车上新增设备的直接损失。
4.车身划痕损失险:负责赔偿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
5.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当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车主可以获得一笔额外的经济补偿,用于弥补车辆维修期间的费用或停驶损失。
6.车上货物责任险:用于保障车辆所载货物的安全,若因交通事故导致货物损毁,保险公司将给予赔偿。该险种主要针对营运车辆设计。
7.节假日限额翻倍险:在节假日期间,可以使三者险的限额翻倍,以应对节假日出行车辆较多、交通事故概率增高的风险。
此外,还有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车轮单独损失险、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等附加险可供选择。这些附加险的存在旨在提供更全面的保障,以满足不同车主的个性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