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是对中国保险种类的详细归纳和整理:
一、按保险标的分类
1.人身保险: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风险事故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公司按约定给付保险金。人身保险可进一步细分为:
人寿保险:保障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风险,包括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寿险等。
健康保险:保障被保险人的健康风险,如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等。
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被保险人身体伤害或死亡风险。
2.财产保险: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当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公司按约定进行经济补偿。财产保险可进一步细分为:
财产损失保险:如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等,主要保障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
责任保险:如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等,保障因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负有民事赔偿责任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信用保证保险:如贷款信用保险、赊销信用保险、预付信用保险等,保障因信用风险导致的经济损失。
二、按保险实施方式分类
1.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由国家(政府)通过法律或行政手段强制实施,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
2.自愿保险:在自愿原则下,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而建立的保险关系,商业保险都属于自愿保险。
三、按保险经营性质分类
1.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旨在实现社会公平、保障公民基本生活,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2.商业保险:以盈利为目的,由专门的保险公司经营,产品种类繁多,可根据不同需求和风险进行选择。
此外,还有原保险与再保险、政策保险与普通商业保险等分类方式。其中,原保险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直接签订的保险合同;再保险则是保险公司将自己所承保的风险和责任部分或全部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
总的来说,保险种类繁多,涵盖了人身、财产、责任、信用等多个领域。在选择保险时,应根据个人或企业的实际需求、风险状况及经济能力进行合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