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大地保险驾乘交通工具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为驾驶或乘坐交通工具的团体成员提供保障。以下是关于该保险产品的详细解释:
1.保险对象与范围:
-该保险适用于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自然人,他们可以作为主被保险人。同时,主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等连带被保险人也可以纳入保障范围。
-保险涵盖的交通工具类型通常包括汽车(含电车、有轨电车、出租车等)、火车(含地铁、轻轨等)、轮船(含客船、渡船等)以及飞机等。具体涵盖的交通工具类型会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载明。
2.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驾驶或乘坐合同载明的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直接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因上述意外导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之一,保险公司将根据伤残等级给付相应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3.受益人指定:
-意外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可以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可以是一人或多人,并应确定受益顺序和份额。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意外伤残保险金的受益人通常为被保险人本人。
4.责任免除:
-保险合同中会明确列出一些责任免除条款,例如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被保险人自杀或自我伤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被保险人从事违法活动或拒捕等情况,保险公司在这些情况下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5.保险期间与续保:
-保险期间通常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在保险期间届满时,如果被保险人仍在住院治疗或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并需要继续治疗,保险公司可能会按照合同约定延长保险期间或提供续保选项。
请注意,具体的保险条款和保障范围可能因产品版本、地区差异以及投保时选择的保障选项而有所不同。因此,在购买前建议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和条款,并咨询专业的保险顾问以获取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