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平医无忧医疗保险的保险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投保年龄与续保:
-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28日至60周岁。
-续保时,最高年龄可至80周岁。
2.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1年。自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约定的终止时止。
3.保险责任:
-涵盖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在约定医疗机构内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
-若被保险人已通过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医疗保险取得补偿,保险公司对剩余部分按100%给付。
-若被保险人未通过上述途径取得补偿,保险公司按实际发生费用的80%给付。
-同一住院原因的给付,最高以90日为限。
4.住院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因疾病住院治疗,可获得住院津贴。
-住院津贴计算方式:实际住院日数乘以住院津贴日额。
-同一保单年度内,累计住院给付日数最高以200日为限。
5.责任免除: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被保险人自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合同约定的疾病除外)等。
6.等待期:
-自合同生效日零时起30日为等待期。续保则无等待期。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发生疾病导致的住院治疗,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7.其他注意事项:
-保险金额等于住院医疗年限额与住院津贴年限额之和。
-具体费用涵盖床位费、医生诊疗费、治疗费、手术费、药品费等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
请注意,以上条款可能因产品版本、地区差异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投保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保险合同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