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康吉祥相伴定期保险主要提供以下保障内容: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身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发生合同所定义的全残,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全残的鉴定通常在治疗结束后由二级以上医院或鉴定机构进行。如果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或自疾病确诊之日起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猝死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发生合同所定义的猝死,且猝死时处于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前,保险公司除给付身故保险金外,再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猝死保险金,合同终止。
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18-60周岁。
保险期间:可以选择保30年、保至60、70、80岁。
交费期间:非常灵活,有一次性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25年交、30年交等多种选项。
保费示例(基于参考文章4):
以30岁人群为例,如果购买100万基本保额:
保30年、交20年:30岁男性需3400元/年,30岁女性需1630元/年。
保至60周岁、交30年:30岁男性需2600元/年,30岁女性需1240元/年。
保至70周岁、交30年:30岁男性需4850元/年,30岁女性需2580元/年。
泰康吉祥相伴定期保险旨在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身故、全残及猝死保障,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险期间和缴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