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身意外险,又称为意外伤害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它具有短期性、灵活性和保费低的特点。
人身意外险的保障项目通常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其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导致的死亡或残疾,以及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或收入损失。
然而,人身意外险并不覆盖所有类型的意外伤害。其除外责任通常包括以下情况:
1.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伤害。这包括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自杀、自残、殴斗、酒驾或吸毒等行为所造成的意外伤害。
2.因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恐怖袭击或核爆炸、核辐射等不可抗力导致的意外伤害。这些情况通常被视为超出保险公司承保范围的风险。
3.被保险人因身体疾病或内在原因导致的身体损害。由于疾病的发生是自身内部的因素,因此不属于意外险的保障范围。
4.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活动,如无证驾驶、醉酒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等所造成的意外伤害,除非这些活动在保险合同中特别约定并支付了相应的保费。
此外,责任期限是意外伤害保险特有的概念,指从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一定期限,通常为180天。如果被保险人在责任期限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且该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直接原因,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总的来说,人身意外险是一种为被保险人提供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和收入损失等保障的保险产品,但具体保障范围和除外责任会根据不同的保险合同和条款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