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疾险通常涵盖多种重大疾病,为被保险人提供在确诊这些疾病时获得经济赔付的保障。关于重疾险所包含的疾病种类,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所有重疾险产品必须包含以下28种重大疾病:
1.恶性肿瘤——重度,包括各种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增长和扩散的疾病;
2.较重急性心肌梗死,由于冠状动脉闭塞引起的心肌坏死;
3.严重脑中风后遗症,指脑血管病变导致的神经系统永久性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包括肾脏、肝脏等器官的异体移植;
5.冠状动脉搭桥术,为治疗冠心病而实施的手术;
6.严重慢性肾衰竭,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
10.严重慢性肝衰竭;
11.双耳失聪;
12.双目失明;
13.瘫痪;
14.严重帕金森病;
15.严重Ⅲ度烧伤;
16.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17.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18.语言能力丧失;
19.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0.主动脉手术;
21.严重慢性呼吸衰竭;
22.严重克罗恩病;
23.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24.心脏瓣膜手术;
25.严重脑损伤;
26.深度昏迷;
2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28.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除了上述28种必保的重大疾病外,不同的重疾险产品还可能额外提供对其他疾病的保障,如轻症和中症等。这些额外保障的疾病种类和赔付条件因产品而异,消费者在选择时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和条款,了解清楚所购买产品的具体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