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护险(长期护理保险)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障对象与目的
长护险主要针对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尤其是重度失能人员。其目的在于重点保障这些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以及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它被视为除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和医疗这“五险”之外的“第六险”,是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服务形式
长护险的服务形式主要分为三种:医疗机构护理、护理机构护理和居家护理。参保人员可选择其中一种护理服务形式,但不可同时选择两种。如果需要变更护理服务类型,需向长护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三、保障服务内容
根据不同的护理服务形式,长护险的保障服务内容也有所不同,但大体上可以分为生活照料、风险防范、护理照护和功能维护四大类,共包含31项具体服务。例如,在生活照料方面,包括沐浴、擦浴、洗脸、洗手、洗足、洗头、口腔清洁等服务;在护理照护方面,则包括健康指导、精神慰藉、皮肤照护、协助有效咳痰、协助用药等服务。
四、待遇与支付
长护险的支付通常按比例支付,并设有支付额度限制。支付水平与服务形式相关,不同服务形式对应的支付水平不同。例如,在居家护理中,长护险基金可按中度失能12元/日、重度失能20元/日予以生活护理补助;而对于护理机构上门服务,每次服务时间不低于2小时,长护险基金按不高于100元/次的标准支付。
此外,长护险还包含一些特殊条款,如不没收价值条款,即当被保险人撤销其现存保单时,保险人会将保单积累的现金价值退还给投保人。同时,所有长期护理保险保单都是保证续保的,可保证对被保险人续保到一个特定年龄如79岁,有的甚至保证对被保险人终身续保。
总的来说,长护险为失能人员提供了全方位的护理服务保障,以缓解家庭和社会的照料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