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寿险的种类繁多,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其划分为多种类型。以下是对寿险种类的详细归纳:
一、按保障期限分类
定期寿险
定义:以被保险人在保单规定的期间内发生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未死亡,保险人无须支付保险金,也不返还保险费。
特点:保险期限固定,通常为一定年限或保至被保险人特定年龄(如60岁、70岁等)。保费相对较低,杠杆率较高。
终身寿险
定义:保险责任从保险合同生效后一直到被保险人死亡之时为止的人寿保险。
特点:提供终身保障,保费相对较高,但具有储蓄功能。根据保额是否增长,可分为定额终身寿险和增额终身寿险。
二、按给付条件分类
死亡保险
定义: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细分:包括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如上所述。
生存保险
定义: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则不能获得保险金,亦不能收回已交保险费。
特点:通常用于规划未来开支,如教育金、养老金等。
两全保险(生死两全保险)
定义:结合定期寿险和生存保险两类保险特点的人寿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或保险期满时存活,均可获得保险金。
特点:储蓄功能突出,保费相对较高。
三、按功能或形式分类
年金保险
定义: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并按约定的时间间隔(如每年、每半年、每季度或每月等)分期给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
特点:通常用于规划养老金、教育金等长期开支。
分红保险
定义: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
特点:保单持有人有机会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
万能保险
定义:提供保底利率,并在一定范围内由投保人自主选择投资方式的人寿保险。
特点:保费缴纳灵活,保额可调整,具有一定的投资功能。
投资连结保险
定义:保险产品的投资回报与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直接挂钩的人寿保险。
特点:投资风险由投保人承担,可能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但也可能面临亏损。
四、其他特殊类型
养老保险
定义:结合生存保险和死亡保险特点,为被保险人提供养老保障的人寿保险。
特点:通常具有固定的领取期限和领取金额,用于规划退休后的生活开支。
团体人寿保险
定义:以团体为投保对象,由保险公司签发一张总的保险单,为该团体的成员提供保障的人寿保险。
特点:通常用于企业、学校等团体为员工或学生提供保障。
综上所述,寿险的种类繁多,投保人应根据自身的需求和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寿险产品。在购买前,建议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和条款,了解清楚保险的具体内容和限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