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寿保险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终身寿险:这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简称“终身寿险”。保险责任从保险合同生效后一直到被保险人死亡之时为止。由于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终身保险的保险金最终必然要支付给被保险人。此外,终身寿险通常还包括现金价值,因此它也可以作为一种投资工具。由于终身保险保险期长,故其费率高于定期保险,并有储蓄的功能。
2.定期寿险:这是一种有限期限的保险,如5年、10年、20年或30年等。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去世,保险公司将支付保险金给受益人。这种保险的保费通常较低,非常适合短期保障需求。
3.生存保险:这种保险要求被保险人必须生存到保单规定的保险期满时才能够领取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则不能主张收回保险金,亦不能收回已交保险费。
4.两全保险(生死两全保险):这是定期人寿保险与生存保险两类保险的结合。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里身故,身故受益人则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而如果被保险人继续生存至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期满,则投保人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满金。这类保险是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商业人寿保险。
5.储蓄型寿险:这种保险结合了保险和储蓄的功能。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存入保费,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给受益人。此外,储蓄型寿险还可以提供一定的现金价值,这部分资金可以用于多种用途,如教育基金、退休金等。
除此之外,还有针对特定风险的保险,如重大疾病险和意外身故险。前者是专门针对重大疾病风险的保险,当被保险人被诊断出某种列入合同范围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会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后者则是专门针对意外身故风险的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事故身故,保险公司会支付保险金给受益人。
总的来说,人寿保险种类繁多,可以根据个人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