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寿保险公司,特别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既属于国企,也属于央企。这两者并不是互斥的概念,而是可以从不同维度来描述一个企业的性质。
1.国企(国有企业):这是从企业的所有权角度来定义的。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或政府)拥有所有权或控制权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包括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因此,所有央企都是国企的一部分。
2.央企(中央企业):这是从企业的管理权限和层级角度来定义的。中央企业通常指由中央政府(如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或监督的大型企业,这些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往往是行业的领军者。央企在规模、影响力和战略地位上通常都高于一般的地方国企。
具体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它是一家国有特大型金融保险企业,总部设在北京,是世界500强、中国品牌500强企业之一。其前身可追溯到成立于1949年的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后来经过多次改制和重组,于2003年变更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由财政部控股,且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也是其重要股东之一。这些都充分说明了中国人寿既具有国有企业的属性(即国家所有权或控制权),又符合中央企业(即中央政府直接管理或监督的大型企业)的特征。
因此,可以清晰地得出结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既是国企,也是央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