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寿险无忧人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以下是详细且清晰的归纳:
一、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癌症、心脏瓣膜手术、脑中风等),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根据具体产品版本,可能提供多次赔付的选项,如首次赔付100%基本保额,后续赔付可能递增。
轻症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如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轻症保险金给付后,该轻症疾病保险责任终止,但合同继续有效。
中症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如6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
中症保险金给付后,该中症疾病保险责任终止,但合同继续有效。
身故/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
具体的给付金额和方式可能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和已交保费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豁免保费:
若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轻症、中症或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豁免后续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二、保险期限与保险金额
保险期限:根据被保险人的需求确定,可为一年、两年、三年或更长时间。
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金额确定保费。
三、免责条款
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有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给付保险金。
四、其他条款
等待期:一般为90天或180天,等待期内因疾病导致的保险事故可能不被赔付。
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保险公司将在收到材料后的一定时间内给付保险金。
有效期:保险合同自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保险期限届满时终止。
请注意,以上条款是基于一般性的描述,具体的条款和保障内容可能因保险公司和产品版本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购买保险时,请务必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和说明书,了解具体的保障内容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