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星联合复鑫保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保险责任:
主要承担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罹患保险合同所列明的重大疾病而导致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手术费用等费用的赔付。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或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非意外的原因,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列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本公司将按照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保险期间:
保险产品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到保险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为止。
保险金额:
保险产品的保险金额根据客户的需求而定,最高可达100万元。
保险金的给付方式取决于被保险人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时的年龄和是否处于缴费状态:
18周岁前确诊:赔付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中的较大者。
18周岁后且在缴费期内确诊:赔付已交保费乘以对应比例、现金价值两者中的较大者。
18周岁后且在缴费期满后确诊:赔付已交保费乘以对应比例、现金价值、有效保额三者中的最大者。
特别约定:
在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非意外的原因初次发生重大疾病,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赔付系数和其他细节:
具体的赔付系数和计算方法可能因具体条款而异,需参考保险合同中的具体规定。
保障范围:
该保险覆盖的重大疾病种类和具体保障范围也应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出。
请注意,以上条款仅为概述,具体细节和规定应以保险合同为准。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咨询保险代理人或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以获取详细和准确的信息。